台中有網友在網路發文指稱,原本要搭的公車違規被攔停開罰,只好用跑的去火車站引發討論。警方今天說,昨晚發現公車變換車道時不依標線行駛,當場予以告發。
巨業客運 305 號公車 22 日行經台中市中區宮原眼科前路口,撞到走在斑馬線上 2 名東海大學女學生,釀 1 死 1 傷,肇事的施姓司機供稱天色昏暗,沒看到人。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檢方裁定新台幣 1 萬交保。
事故發生後,台中市警察局自 25 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勤務專案,市警局第二分局表示,員警於昨晚 9 時 30 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北區精武路與雙十路口發現 1 輛公車行駛於精武路上,在變換車道時不依標線行駛,違規橫跨雙車道。
警方指出,員警隨即在雙十路上安全處所將公車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新台幣 6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罰鍰」當場予以告發。
沒想到,剛好有網友要搭這班公車前往火車站,於是網友在網路發文「要搭的公車在你面前被警察攔停是什麼感受,害我最後用跑的去火車站」,在網路引發討論。
市警局表示,自 25 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勤務,重點是加強公車駕駛違規行為取締,包括超速、闖紅燈、不停讓行人及任意變換車道等。
警察局統計自 25 日至 27 日約有 2 萬班次公車,自啟動公車大執法後計取締公車違規 22 件,以闖紅燈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較多,顯示大部分公車駕駛還是會遵守交通規則,但仍有少部分違規不守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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