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及選舉補助款的一團爛帳,民眾黨和柯文哲在各家民調上呈現「崩盤」的趨勢。其中,某電視台的民調題目如下:「如果再一次重新投票選總統,會投票給哪一位?」在表態民眾當中,49%會投給賴清德(比年初大選結果增加9%),33%會給侯友宜(持平),以及18%依舊投柯文哲(柯大選得票率為26%,369萬票)。也就是說,柯文哲的支持度和形象重傷,減少了約118萬票。同一民調的交叉分析也顯示,選民越年輕對柯文哲的支持度越高。
那些至今仍支持柯文哲的250多萬的選民,對他們的選擇我真的沒什麼好置喙。天下之大,總有逐臭之夫。相反地,個人比較在乎的是近120萬名「後悔的」選民。很想知道當下一個「柯文哲」出現的時候,您是否已經學到如何辨別騙子或政治渣人的能力?
好人也會做錯事,但是一個歪哥的人做壞事的機率絕對奇高無比。年初大選之前,有不少機會和一些柯粉(及昌粉)對話。奇怪的是,他們也都承認甚至不贊同柯主席經常的「失言」,但就是不願認同柯文哲是一個不正直的人。更不用說,柯文哲的刻薄不厚道,在他們眼裡卻是「好玩」、「不像傳統政治人物」、「不假仙」。他們還有兩個共同的特色,第一,會強調自己以前是民進黨的支持者,第二,都覺得應該給柯文哲「試試看」。坦白說,就是這兩點讓我對這些年輕的柯昌粉相當憤怒。首先,不投民進黨是你的自由,對民進黨失望也是你的權利。但是之前是否曾支持過民進黨,並不能成為你投票給一位人格明明有問題的候選人的藉口。此外,台灣的將來憑什麼讓你們肆意拿來當實驗品?
60年前,曾任最年輕的台大政治系主任、曾被蔣家政權任命為十大傑出青年、和駐聯合國代表團顧問的彭明敏教授,和兩位台大法律系學生謝聰敏與魏廷朝共同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師生三人之後都被捕入獄遭受刑求。台灣曾有長達38年的戒嚴歷史直到1987年。台灣也曾有刑法100條的「內亂罪」和「二條一」的加重處罰:唯一死刑。人民只要有「意圖」破壞國體或變更國憲,連組個讀書會或讀錯書,都可能被判處死刑。這個「思想犯」的刑法又是什麼時候才廢除的?1992年。而所有台灣人現在像呼吸一樣自然在享受的自由、人權和民主,全都是先人無怨無悔的打拼,甚至犧牲家庭或生命才得到的。你們有什麼貢獻呢?
在台灣民主化的路上,我們自認是搭順風車的既得利益者。政治不是「新」就好。「換人做做看」也是我聽過最愚昧而不負責任的口號。就算我們不能當種樹的人,至少不該砍自己國家永續的根。在台灣仍然年輕短暫的民主歴史上,每一次的選舉,當我以微微顫抖的手在選票上蓋上「卜」字章時,自己的默禱就是希望每一代的台灣子孫,都能像我一樣有自由選擇的機會。
這個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不能再來一次的。
(作者鄭麗伶為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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