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 6 月起遊覽車須強制裝設刷卡機等設備,不滿要自費裝設,近百名遊覽車司機要求除非將遊覽車納入大眾運輸及全額補助經費,否則應取消這項規定。交通部則回應,會再跟司機討論。
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9 條之 4 修正草案,明訂明年 6 月 1 日起,遊覽車客運業車輛應增加裝置具有駕駛識別功能設備,並應維持正常運作及提供駕駛人資訊介接至公路主管機關指定資訊平台。
由於不少遊覽車屬於靠行,因此裝設相關設備都須司機本人自行負擔相關費用,因此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台灣遊覽車發展協會今天號召近 50 台遊覽車,將近百人到交通部前抗議。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許景翔指出,裝設 GPS 跟刷卡機根本是事後的停損點,但應該要著重在落實司機教育訓練跟職業道德落實,他們不反對要裝設,但反對相關費用轉嫁到司機身上,且還要全面監控。
許景翔表示,以刷卡機為例,裝機費為新台幣 5000 元到 5500 元,每個月還要支付管理費 650 元到 850 元,如果交通部願意負擔相關裝設的費用加上把遊覽車納入大眾運輸工具裡,那司機就不會有任何意見,並希望可以自主管理,而不是直接將資料介接到公路局。
抗議群眾在交通部前喊完口號後,部分工會代表隨之轉向總統府要遞交陳情書。
交通部代理部長陳彥伯今天出席記者會接受媒體聯訪時則表示,遊覽車要加裝 GPS 系統是源自於幾年前有很多遊覽車行駛上的事故,經過產官學研共同討論,認為裝設 GPS 後對行車安全有很大幫助。
陳彥伯表示, GPS 兼具 3 級品管,包含公司、駕駛人跟監理機關共同管理,國外也有類似制度,對於今天抗議民眾提出的訴求,會請公路局再跟抗議的司機進行討論協商,包含刷卡機的補助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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