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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容積獎勵 京華城:3項城市創新成本逾25億

圖為2019年10月2日尚未拆除的京華城。(圖片取自中央社)

針對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容積獎勵,京華城指出,依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自提細部計畫,北市府都委會依照通案性原則,給予 20 %容積獎勵,京華城並承諾做到 3 項城市創新,至少要花費新台幣 25 億元以上成本;京華城提出回饋內容,比都更標準更高更多。

台北市議會京華城案調查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議員游淑慧 9 日在 社群媒體( Facebook )發文質疑京華城容積案。

京華城今天發布聲明表示,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自提細部計畫申請容積獎勵,而都市計畫法關於容積獎勵訂有嚴謹的法定程序,北市府都委會歷經多次會議討論審查,始決議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並規定京華城應負擔的義務。

京華城表示,申請容積獎勵,除了捐地 30 %,即捐出開發案基地的 7913 平方公尺(約 2400 坪)土地給北市府興建公園,也就是現在的復盛公園,目前市價為 240 億元。

此外,京華城指出,在北市府大街廓完整開發的政策與要求下,京華城代替開發案基地的西北側小地主捐地 600 平方公尺(約 181 .5 坪),以目前土地市價計算約 18 億 1500 萬元。西元 1996 年,京華城在北市府要求下,額外再捐贈 2.2 億元興建公園廣場設施和偶戲博物館。

京華城強調,依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自提細部計畫,依照法令規定進行公展,並經北市府都委會研議與審議,北市府都委會依照通案性原則,給予 20 % 容積獎勵,北市府要求京華城後續申請的容積獎勵項目應符合「公益性、對價性之通案原則」。

京華城承諾做到 3 項城市創新,即韌性城市、智慧城市與宜居城市,標準超越北市府的要求,即京華城必須達到「鑽石級」的綠建築和智慧建築、取得耐震建築設計標章,同時認養整改復盛公園 50 年、提供公眾使用 6%以上充電車位及電池交換設備、並無償提供公益空間 1138 .8 平方公尺、順平整修吉祥路和東寧路道路 1000 平方公尺。

京華城說,以上 3 項城市創新,京華城至少要花費 25 億元以上成本,另外,京華城還須提供 87 .7 億元保證金給北市府,若京華城未達標準,北市府即全額沒收。京華城提出回饋的內容,比都更標準更高更多,而京華城都市計畫案並非首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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