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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豪專欄》謝國樑為何堅持要40天?

謝國樑(前中)。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基隆市長罷免案,如火如荼。七月初,罷免團體送 4.3 萬份二階連署書給基隆市選委會。當時,中央選委會就提醒基隆選委會,請在 30 天內查核完畢。基隆選委會「霸氣」拒絕,說 4.3 萬份很多,我人力又這麼少,我當然要更多時間核對,而且,依照選罷法,我就是可以用 40 天核對,你憑什麼要限縮我核對的時間?
中央說,你需要人力嗎?跟我講。我派人來支援你。
基隆說,我不要,我就是要把 40 天用好用滿。
隨即,在基隆拿到連署書 10 天後,基隆選委會要寄 2.5 萬份「查詢單」給連署人,誰沒在 8/2 前回函,基隆選委會就要判定他是無效連署。
不是才說人力不足嗎?現在看起來,很厲害啊,10 天內就看出 2.5 萬份有問題,那 20 天內要處理 5 萬份都夠了,4.3 萬份算什麼?
所以,為什麼謝國樑堅持要 40 天?答案就在基隆市選委會搬弄的法源「選罷法」。
選罷法第 83 條:「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長之罷免應於四十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
所以,法律就規定 40 天啊,有什麼問題?
因為,「選舉委員會」,包括了中選會與基隆選委會。也就是,40 天,是中央與基隆,兩個選委會,加起來,能用的日子,只有 40 天。只要基隆選委會把 40 天給吃光了,那中選會就沒有時間「查對」。
這是什麼意思呢?
在基隆市長罷免案,第一階段時,基隆市選委會剔除了 900 多份連署書,當他們被送到中選會,做複審查對時,中選會仔細檢查,發現根本就沒有基隆講的那樣,最後真的被剔除的,只有 300 多份。基隆選委會要時間查對,中選會一樣也要時間查對。現在,連署書全部都在基隆選委會手上,它多拖一天繳給中選會,中選會就少一天來查對。這樣,看懂了嗎?謝國樑之所以曲解法條,硬說選罷法給基隆足足 40 天,就是鬼扯。
假設謝國樑跟張之豪,兩人一起被發了 40 顆壽司,原本應該一人吃 20 顆,結果謝國樑一個人把 40 顆都吃完了,就是這意思。
為何我今天提這件事?因為今天就是基隆市長罷免案的二階連署書送件的 30 天,就是中選會建議基隆選委會的工作天數,接下來,要交由中選會查對。距離 40 天大限,只剩下 10 天。假使基隆選委會今天交給中央,中央就有 10 天查對。假使基隆選委會明天才交給中央,中央就只剩 9 天查對。以此類推。
謝國樑市長你們好了嗎?方定安主委、張淵翔總幹事,你們好了嗎?
倘若基隆市選委會蓄意拖延,超過法律日數,或者壓線讓中選會不及查對,後面就是對基隆市政府與選委會,行政訴訟、監院彈劾的法律戰,應該沒有人會對他們客氣了。
謝市長、方主委、張總幹事,時間快到囉。到時候若你們自己被監院彈劾,也就算了,若因此害到基隆市的公務員的鐵飯碗也出事,這才是萬劫不復的禍害!
圖片來源:取自張之豪臉書

原文出自張之豪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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