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籍漁船「福洋 266 號」 5 日凌晨被日本公務船登檢,船長被帶離漁船調查,提出擔保金後獲釋。駐日代表謝長廷 8 日表示,不該縱容少數違規漁船,破壞台灣與絕大多數漁業界的利益。
謝長廷表示,很遺憾在他快要卸任時,有一艘台灣漁船遭到日本方面逮捕。過去 8 年來,雖然有漁船被驅離的情況,但遭逮捕是 8 年來第一次。對此,他深感遺憾。
不過,謝長廷坦言,「我的任期也快到了,要講一點得罪人的話。」那就是「不該縱容少數違規漁船,破壞台灣與大多數漁業界的利益,因為台灣的漁船大多數都是守法的。」
他表示,日本通常會先對違規漁船發出警告,台灣的漁業署也有監控單位。然而,這次的狀況是屢勸不聽,據知還有挑釁行為,日本方面才動手,「這是非常例外的情況。」
謝長廷表示,聽到船東譴責日本「比中國更土匪」,他感到非常遺憾。「因為就算照台灣自己劃的界線,該漁船也是越界。」海巡署不能去支援,因為是在界線以外,台日之間有漁業協議很不容易,雖然有些有爭議的地方,但這個地方是沒有爭議的,該漁船就是越界。
謝長廷說,而且船東須清楚,該漁船船長的情況是被逮補,繳交的是擔保金。如果船長沒辦法在當天立刻交保,就必須被戴上手銬,希望社會能了解這個過程。「他(該漁船船長)違法,我們警告,叫他回來(回航)他不回來,最後被逮捕,交擔保金把他保釋回來。當然,他如果不出庭,日方會沒收他的擔保金;如果出庭,還是可以拿回的。」
謝長廷指出,台灣和日本相互尊重,每年有 10 多人接受急難救助,日方都有協助,無論是跌落公海、疾病,甚至打架,日本都有來支援。「這是全體的利益,但少數違規是個人的利益,在我看來不應縱容。這是犧牲台灣整體利益,犧牲漁業界的利益。」
「福洋 266 號」事件透過交涉,日方同意只要船東繳交擔保金 600 萬 6000 元日圓(約新台幣 121 萬 3000 元)後,人船就可離去。當天傍晚蔡姓船東完成匯款手續,在簽署切結書後,日方將船長送回「福洋 266 號」漁船。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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