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犯貪污等罪。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今天指出,廉政會晚間召開臨時會並決定若鄭文燦被羈押,就停權 3 年;若將來一審判決有罪,可能會再進一步研議處分,依照廉政條例可能除名。
鄭文燦疑涉犯貪污等罪遭桃檢聲押禁見,桃院裁定新台幣 500 萬元交保。桃檢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重裁。
民進黨廉政會今天晚間召開臨時會,討論是否立案處理。邱駿彥會後受訪表示,廉政會依照廉政條例規定,「確定予以立案」,廉政會並決議,如果鄭文燦被羈押,就停權 3 年。
邱駿彥說,廉政委員會認為擔任國家公職,越高等級就應該被越高要求;假設鄭文燦今晚被羈押,明天會馬上啟動停權 3 年;如果將來一審判決有罪,可能會再進一步研議處分,依照廉政條例可能就是除名;如一審判決無罪,就會撤銷停權 3 年。
他表示,廉政會最主要還是依照貪污治罪條例與民進黨紀律評議條例處理,會中一致通過;今天有7位委員出席、過半數出席,這表示大家都很重視此案。
邱駿彥表示,鄭文燦的辯護律師也是廉政委員之一,律師已自行申請迴避,未出席廉政會議。
至於鄭文燦是否有向廉政會表達意見,邱駿彥說,「沒有」,鄭文燦應該也知道廉政會今晚開會,「但那邊沒有任何的(消息)、我們也不需要等他任何消息,就依照廉政條例規定來。」
邱駿彥進一步說明,如果鄭文燦被羈押,就停權 3 年,廉政會短時間不會再開會;如果沒有被羈押,廉政會就要進行調查,就會請鄭文燦說明,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
他也說,廉政委員會所決議的事,不盡然會受到法院判決影響,也許法院判決無罪,但廉政委員會覺得這種行為很不妥,還是會予以處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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