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陳姓與吳姓男子 2 人,涉嫌利用澎湖輪託運車輛、運輸毒品進入澎湖,澎湖地檢署今天偵結,將 2 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這是澎湖輪去年開航後第 2 宗遭利用運輸毒品案。
澎湖地檢署指出,陳男與吳男 2 人共謀,由陳男出資新台幣 120 萬元購買毒品,並與上游賣家談妥購毒事宜,再以 7 萬 6000 元為代價,雇用吳男前往高雄市購買毒品。
吳男在 2 月中旬,收受陳男交付現金 127 萬 6000 元後前往高雄,駕駛其所有之自用小客車至高雄市新興區某處,以 120 萬元購得以茶葉袋包裝的三級毒品愷他命 4 袋(淨重共 4008 . 37 公克)、新興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 2 包(俗稱「喵喵」,淨重共 1987 . 76 公克)及愷他命 1 包(淨重 597 . 22 公克),隨後將毒品藏放在小客車後車廂,於 2 月 21 日晚間利用澎湖輪,託運返回澎湖;吳男於 22 日清晨抵達澎湖後,聯繫陳男,將茶葉袋包裝之愷他命 4 袋送至陳男馬公市租屋處。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指揮澎湖馬公分局事先掌握陳、吳 2 人涉嫌以澎湖輪託運車輛,運輸毒品進入澎湖相關事證後,在 22 日上午 6 時 30 分許,持法院核發搜索票發動搜索,在陳男租屋處扣得三級毒品愷他命 4 袋,另扣得吳男小客車及藏放在車上之第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 2 包、愷他命 1 包、咖啡包包裝袋 1 萬 20 個及現金 19 萬 6000 元等物,2 人均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