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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漁電亂象 陳駿季:媒合養殖或不改善就廢止

農業部長陳駿季(圖)27日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農電共生可用地的使用率仍低,絕對夠用,也絕不同意農業做不好就改做光電;且漁電共生要設改善期限,魚養不好就應廢止,或媒合改由漁青規模化養殖。圖片來源:中央社

農業部長陳駿季今天表示,農電共生可用地的使用率仍低,絕對夠用,也絕不同意農業做不好就改做光電;且漁電共生要設改善期限,魚養不好就應廢止,或媒合改由漁青規模化養殖。

目前有輿論質疑台灣發展綠能的同時,造成農地流失,陳駿季今天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外界質疑發展光電好像用了幾萬公頃農地、農業部保護農地不力讓農地流失,實際上精準數字不是如此。

他指出,目前農地上的光電分 4 類,第 1 類屋頂型,最沒有土地流失爭議;第 2 類是漁電共生,農業部匡列了 2 萬 980 公頃,迄今使用 1856 公頃,僅占8.8%;第 3 類是匡定不利耕作區有 2162 公頃,迄今僅用 694 公頃,約占 3 成;第 4 類是農地變更做非農業使用,迄今約 1710 公頃。

他說,後 3 類合計 4000 多公頃,就匡列地總面積來說,提供發展光電絕對已經夠用。他並強調,「我們一定以農為本.綠能加值」。

對於漁電共生引發真種電、假養殖的質疑。陳駿季說,原本就規定漁電沒有養殖事實就會廢止,但比較麻煩的是,漁電養不好魚要改善,就會進入一直改善的無限循環,例如吳郭魚養不好換養虱目魚,再不行換養文蛤。

他指出,為此農業部已跟內政部在談,改善要有期限,不能永遠在改,未來的方向是改善期限過了,仍養不好就廢止這些漁電。

他並說,以上是比較消極的因應對策,積極面已經規劃要設置類似土地銀行的媒合平台,目前已在查核漁電共生實況,讓光電業者把魚塭釋出,且最好不要收租金,改由漁青來彙整擴大、規模化專業養殖,如此一來可確保養殖事實,並提高養殖效率與產出量、品質。

另外,屏東老埤農場 400 公頃原本申請茶葉經營為主,卻傳出要申請變更作為光電案場。陳駿季也明白回應,當初興辦事業就是種茶葉,不賺錢想變成光電區,那個是「絕對不會同意」,已經告知業者可以蓋溫室做其他農業,可再審查,但不能做不好就要種光電。

他總結指出,確保農電共生的對策策,農業部預計今年底會以「農地政策白皮書」呈現,這是一個比較上位的農地利用指導原則,會有宣示性做法在裡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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