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姓男子昨天晚間在高雄三民區遭警盤查,竟拒檢開車逃逸還衝撞 1 員警致手腕骨裂,遭警方鎖定追緝;傅男今天下午主動投案,遭依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一路違規總計最高可罰逾 20 萬元。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發布新聞稿表示, 29 歲傅男下午 2 時許到鼎金派出所投案,他涉及危險駕車、蓄意撞傷執勤員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第 1 款,可處 6000 元以上、2 萬 4000 元以下罰鍰,以及第 61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2 項,吊銷駕照並處 9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並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還有紅線臨時停車、沿線逃逸時 6 次逆向行駛、4 次闖紅燈等,都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綜合上述違規項目總計最高可處傅男 20 萬 8800 元罰鍰,並依妨害公務、毀損、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
三民第二分局轄下派出所林姓、鍾姓 2 員警 25 日晚間 9 時 45 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三民區鼎中路與金山路口處,發現一部車紅線違停隨即上前盤查,未料遭傅男拒檢並開車加速逃逸,過程中擦撞林姓員警致左手腕骨裂。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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