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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珍台灣專欄》1992 年 5 月 16 日,刑法第一百條修正案通過

圖片來源:取自 聚珍台灣 臉書

1992 年 5 月 16 日,刑法第一百條修正案通過。

戰後中華民國政權來臺,為了維持其統治,實施以思想入罪的「刑法第一百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和《懲治叛亂條例》(犯刑法⋯⋯者,處死刑),兩者搭配下形同可藉故將人民處死,使臺灣長期籠罩在恐怖之中,更有不少人因此失去自由和生命。

1991 年,時值解嚴已四年,調查局幹員竟逕自進入清大校園以觸犯刑法第一百條為由逮捕閱讀《臺灣人四百年史》的史研所學生廖偉程等人,引爆廢除惡法爭議,由林山田、李鎮源、陳師孟、瞿海源等教授組成「一百行動聯盟」,透過靜坐行動要求政府刪除刑法第一百條。

當時法務部長呂有文堅持刑法第一百條可修不可廢,幾經波折後「一百行動聯盟」與中國國民黨協商廢除該條文,遭馬英九在協商過程不斷阻撓,時任行政院長的郝柏村甚至連修改都不能接受。最後在中國國民黨黨團堅持下,該法沒能廢除,僅在條文加上「以強暴或脅迫」字樣,意即雖然限縮範圍,以暴力脅迫進行「叛亂行為」者,仍可入罪。

時隔多年對照現況,這些爭取自由的努力和阻撓過程是不是都讓人有點熟悉呢?

一起來回顧,一點一滴都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

圖片來源:取自 聚珍台灣 臉書

圖為 1991 年群眾要求廢除刑法 100 條畫面,取自《自由之路.人權光影》

《自由之路.人權光影:美麗島事件(1979-2019)四十週年影像.詩》
http://gjtaiwan.com/r/pq
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 2022年增訂版
http://gjtaiwan.com/r/1q6
100行動聯盟與言論自由
http://gjtaiwan.com/r/20j
最後的二條一:1991叛亂的終結
http://gjtaiwan.com/r/nc
簡明臺灣人四百年史:圖文精華版
https://www.gjtaiwan.com/p/2705

原文出自聚珍台灣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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