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法律大師黃國昌的法學新發現! 以後被告開庭時,根本不用找律師辯護,只要帶一顆便當去表演吃飯速度就好了。 1 分鐘內吃完,無罪,當庭釋放。 超過 3 分鐘吃不完,有罪。 圖片來源:取自 林智群 臉書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柯文哲黃國昌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