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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殷琪被不起訴,有幾個原因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qim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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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財政部台北關查獲一件要寄到殷琪位在陽明山家中的快遞,收件人註明是他的女兒,申請運送項目是禮品,沒想到裡頭竟然有二級毒品大麻、大麻二酚、四氫大麻酚膠囊與精油,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二級毒品罪嫌,最重可判十年。殷琪聲稱是因家中的狗會咬人,為了緩和狗的情緒,從美國郵購這些商品要給狗吃,不知道裡頭含有大麻成分,整件事與女兒無關,殷琪還主動驗尿,確認沒有毒品反應,再加上她確實有被狗咬傷就醫的證明,最後檢察官認定她是誤買大麻,不起訴確定。
殷琪被不起訴,有幾個原因:
  1. 因為她的說法(買藥品給狗吃)跟她提的證據(曾經被狗咬過)相符。
  2. 她是知名董事長,沒前科,這個也是檢察官會考慮的點(沒毒品記錄,應該不會去故意運毒),且她不缺錢。
  3. 她是用本名收貨(一般運毒都會租信箱,或用代號/假名)。
不管大家怎麼看,沒前科+身分地位,確實可以在地檢署或法院獲得一些禮遇。
不過那個禮遇還是建立在「你提供的說法」跟「你提供的證據」相符,有一定可信度的前提下。
如果說法前後矛盾,證據沒辦法支持,董事長身分+知名人士,也不是金鐘罩。
最後要提醒的是,網購真的要注意,特別是跨國網購藥品,你沒注意到那個成分(一般人根本有看沒有懂),就是會中招。
運毒跟販毒是一樣重的罪,二級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級 7 年以上有期徒刑。
現在毒品相關刑度都提高了,要爭取減刑緩刑真的很難,不是開玩笑的。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QuinceMedia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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