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犯證交法判緩刑不能當經濟部長,那入獄兩次的可以當國民黨團總召? 國民黨二翠立委說,郭智輝曾違反證交法被判緩刑,質疑其擔任經長的正當性。 那國民黨團總召一樣是曾違反證交法兩次,分別被判 2 年 10 月、8 月,且都入獄服刑。 這種人怎麼還能當立委,甚至當國民黨團總召? 圖片來源:取自 曾韋禎 臉書 原文出自曾韋禎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傅崐萁國民黨團總召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