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姓男子駕車行經竹山交流道翻車,未在原地待救卻走上國道,更謊稱車輛是向友人借用,國道警方第一時間查無失竊通報,以一般車禍處理,車主直到昨晚接獲通知才知道車被偷。
國道 3 號南向指標 244 公里處竹山交流道入口匝道 11 日凌晨發生自撞翻車事故, 25 歲盧姓男駕駛未在原地待救卻走上路肩,救護人員到場未見人影,返隊途中行駛約 400 公尺發現 1 人在國道路旁,給予頸圈固定後送醫,盧男當時向救護人員表示,朋友喝酒請他代為開車,吃安眠藥精神恍惚才發生車禍,但翻車後友人不知去向。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獲報處理,盧男供稱車主是友人,員警處理當下查詢系統未見車輛通報失竊,因此以一般車禍處理,經持續追查,國道八隊今天透過訊息表示,案發後員警到醫院詢問盧男,發現盧男支吾其詞,但因車主一直未接電話,暫無法釐清。
國道八隊表示,盧男謊稱與車主是朋友、受託為他人駕車,經多方查證確認是謊言;由於實際車主另將車輛借給朋友何姓男子,因此不知車輛何時、何地遭偷竊,車主昨天晚間接獲警方通知才知道車被偷,全案依涉犯竊盜罪嫌移請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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