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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兒少性影像獲緩起訴 保護司:黃子佼是性犯罪共犯

藝人黃子佼被控強制猥褻等罪(前左2)。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藝人黃子佼被控涉強制猥褻等罪,檢方搜索時查獲他持有多個兒少性影像,予以緩起訴。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今天表示,黃子佼違法購買偷拍影片形同性犯罪共犯,助長不法風氣。

藝人黃子佼去年捲入 MeToo 風波,被控涉強制猥褻等罪,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查無客觀事證,且告訴人與黃男和解並撤回告訴,予不起訴。檢方在搜索時查獲黃子佼持有 7 個兒少性影像,昨天將他緩起訴 2 年處分,支付國庫新台幣 120 萬,緩起訴確定後 3 個月內,書立悔過書 1 份。

黃子佼持有未成年不雅片掀起社會輿論譁然,張秀鴛今天接受媒體電訪時直言,網路上誘拐詐取偷拍性影像的方式五花八門,黃子佼向非法網站購買影片,她表示這樣的行為就是「性犯罪共犯」,助長不肖分子用各種方法拐騙孩子。

張秀鴛表示,黃子佼作為一名公眾人物,這樣的行為更不妥;目前性影像處理平台,每個月約有 400 件,預計 4 月中旬召開記者會,說明平台受理案件成果。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理事羅惠群也說,黃子佼的行為涉及供需,有需求就會引來更多不肖份子偷拍,衍生數位性暴力、復仇式色情如分手後散布親密照等行為。

無論是不是偷拍,羅惠群指出,光是不雅影像在網路上流傳這件事本身,就讓這些被拍攝的未成年人不知道如面對異樣眼光,陷入害怕、眼光的焦慮中,比方說在學校中旁人一個眼神飄來,可能就會忍不住胡思亂想,造成心理很大負擔,出現嚴重恐慌、憂鬱,最可怕的是,「網路上的東西無法有效下架」。

而這些影響是相當長遠的,羅惠群以過去看到的個案經驗為例說明,曾遭遇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無論是肢體、性侵害還是口語、情緒勒索,或影片、照片在外流傳,都會造成受害者對人的信任下降,影響後來的親密關係發展。

羅惠群碰到很多來求助的個案,發生事情時年紀很小,就算現在已經 20 歲、 30 歲了,仍飽受從前創傷困擾,也許一開始還不錯,只要對方開始有些親密舉動,或是觸動受害者創傷的行動時,就會整個人縮起來,往往讓追求者搞不清楚狀況,從而會衍生更多新的創傷跟挫敗。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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