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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兒當人頭詐助理費遭訴 苗縣議員禹耀東喊冤

無黨籍苗栗縣議員禹耀東(前)被控103年至108年間以兒子當人頭,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勞金共新台幣261萬多元,經苗栗地檢署偵結將父子起訴。禹耀東28日喊冤,未來將在法庭據理力爭,證明自己清白。圖為禹耀東112年於議會質詢。圖片來源:中央社

無黨籍苗栗縣議員禹耀東涉嫌自西元 2014 年至 2019 年間以兒子當人頭,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勞金共 261 萬餘元,經苗栗地檢署偵結將父子起訴。禹耀東 28 日喊冤,將向法官證明清白。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禹耀東曾任多屆議員,明知公費助理薪資應由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之人領取,涉嫌自 2014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止,未實際聘用兒子,仍在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清冊上填載其為公費助理,並申報每月新台幣 4 萬元之助理薪資以及春節慰勞金,共計 261 萬餘元。

檢調查出,禹耀東兒子 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5 月及 2016 年 6 月迄今,分別在桃園市及苗栗市民間企業擔任全職員工,無法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但助理薪資相關款項匯入以兒子為名的帳戶後,即供禹耀東私人使用。

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移送偵辦,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禹耀東父子以虛報人頭助理方式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對兩人提起公訴。

禹耀東 28 日接受媒體電訪時喊冤。他指出,法規並未規範議員的助理不得兼職,或從事何種內容工作,強調兒子確有協助處理地方選民服務等事務,也利用假日、工作之餘幫忙跑紅白帖行程,帳戶也都是兒子在使用。

禹耀東表示,檢調質疑他於 2017 年間從兒子帳戶領出 30 萬元款項,以此認定徇私不法。他解釋,當時是因自家工廠員工積欠卡債,他出於好意出借,但對方只借了 20 萬,隔天他便將剩餘 10 萬元回存入帳戶,該名員工後續每月還款金流也都有紀錄,檢方卻視若無睹,未來將在法庭據理力爭,證明自己的清白。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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