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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案黃珊珊稱子約執行完畢 蔣市府:生效中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圖片來源:中央社檔案照片)

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天說,北市府與台智光 2017 年度合約當年度已執行完畢,沒有解約的問題;北市府下午反擊,指 2017  年的合約要執行到母約結束,明顯還在持續生效中。

針對台北市政府與台灣智慧光網合約爭議,台北市長蔣萬安上午表示,前市長柯文哲當時依廠商提報的 2200 元費率照案通過,合約有爭議,他已要求法務局等單位啟動終止 2017 年的專案費率合約。

前台北市副市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天在社群媒體 Facebook 發表文章,表示北市府在前市長郝龍斌時代簽下台智光 25 年長約,並且享有優先權;市政府各單位每年都必須與台智光重新議約,議會每年都會審查預算,所以只能 1 年 1 約。

黃珊珊指出,西元 2017、 2018、 2019 年沒有 3M 需求,到 2020 年才議價 3M 為新台幣 2280 元, 2021 年又再議價 3M 調降為 2200 元,現在北市府說已議價為 2100 元,當然可以繼續議價,根本沒有解除 2017 年柯市府合約的問題。

黃珊珊表示, 2020 年議價,當時 2M 月租 1680 元、 4M 月租 3040 元,所以 3M 議價 2280 元,應屬合理;2017 年的合約當年度就執行完畢,根本沒有解不解約的問題,「蔣市長,顯然沒搞清楚狀況」。

北市府副發言人郭音蘭指出,警察局專案契約第 7 條明白指出,「本協議書履行期間自簽約日起至『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到期日止。」

郭音蘭說,柯文哲任內北市府簽訂的 2017 年合約,明顯還在持續生效當中,「蔣市長根本沒有搞清楚狀況」云云,請吞回去。

至於柯文哲說「蔣市府乾脆趁這機會解約」,郭音蘭表示,柯文哲認為要解約,但黃珊珊又說可能造成資安空窗期,希望前市府首長間至少立場不要矛盾;如果要求蔣市府「解除母約」,則資安空窗期的問題豈不是更大,認為黃珊珊自打臉。

郭音蘭表示,如果母約真的有問題,柯文哲執政8年,黃珊珊當過議員、後來當副市長又督導資訊局,為何不在任內就廢除。

郭音蘭指出,黃珊珊應該要正視已經多次無法回答的問題,也就是「 106 年為什麼要為台智光簽訂一個專案合約? 3M 費率為什麼要訂在 2200 元?」有保存公文習慣的黃珊珊,能不能協助說明議價過程的紀錄到底在哪裡。

郭音蘭說,蔣萬安已要求即刻啟動終止 2017 年柯市府專案費率合約的相關作業,是誰在面對並解決問題,又是誰製造問題,相信大家都看在眼裡。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藉市警局網路傳輸服務費採購案圖利,日前經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也讓北市府與台智光的合約爭議浮上檯面。

郝龍斌任內委託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協助鋪設光纖網路,並給予一份 25 年期的保證合約,由其依約成立台智光,市府各局處若有網路傳輸需求優先採用此系統。

依北市府說法,柯文哲任內再與台智光簽訂市警局監視器專案網路的子約,在 2020 年第一次將 3M 傳輸費率訂定為每月 2200 元,蔣萬安上任後持續議價,最後將費率壓至每月 2100 元, 2024 年度約須耗資 5. 02 億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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