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人在推「虐童致死,唯一死刑」的立法。
我提醒一下,幾十年前,撕票罪是唯一死刑,結果 1/5 的綁票案都是撕票,因為既然是唯一死刑,犯罪者當然要把唯一目擊者(被綁的人)滅口。
後來就修法取消唯一死刑,撕票的情況就少很多。
唯一死刑,不見得是好的立法,只會讓犯罪者「想辦法把事情隱瞞起來」,
連送醫急救都不願意,因為小孩沒救回來,就是唯一死刑,最後的結果就是「行為人會想辦法把事情隱瞞起來」,小孩快不行了,行為人不是把小孩送醫院,而是把他藏起來,反而會讓小孩陷入更危險的情境。
有一句話叫「好心做壞事」,你想救小孩,結果你推的法案可能讓小孩陷入更危險的情況。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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