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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進專欄》不是限制言論自由,而是保障國家安全

圖片來源:取自 台灣基進 臉書

近日,美國眾議院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法案要求中國字節跳動公司放棄被稱作國際版抖音(TikTok)公司的所有股權,否則美國將全面禁用 TikTok。

而這項「TikTok 剝離法案」(正式名稱為《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之應用程式侵害法案》,即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

一周前才由美眾院「中國問題特別委員會」共和黨籍主席蓋拉格(Mike Gallagher)和民主黨議員克里什納穆希(Raja Krishnamoorthi)共同提出。

在舉行幾乎沒有異議的公聽會後,眾院能源與商務委員會上周先以以 50 比 0「全票通過」、隨即交付全院表決,眾院 13 日再以 352 票對 65 票的壓倒性多數通過 TikTok 法案。

美國一向強調保障言論自由,為何聯邦眾議院會如此迅速地通過這個法案並送交聯邦參議院呢

答案是因為,TikTok 母公司「字節跳動」,其創始人持有 20% 股權和重大決策權,總部設在中國北京且有中共黨組織對用戶資訊的最高權限。換句話說,「字節跳動」已被中共完全掌控。

而美國自 2020 年在川普行政當局時期開始,就以國家安全原因,試圖對 TikTok 在美國的運作進行限制。同時,美國聯邦和多州已經通過立法,禁止政府設備安裝 TikTok。這也是為什麼,美國聯邦眾議院於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民主、共和兩黨的共同支持下,通過眾所矚目的 TikTok 剝離法案。

這項法案強制 TikTok 的中國母公司出售這項廣受歡迎的應用程式,否則就要全面下架、完全退出美國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是美國在「國家安全」、「言論自由」的政策議題拔河,因《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簡稱「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早已明文表示「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權利。」
美國以言論自由立國,此次最大的議題拉扯便是國家安全、言論自由何者最為重要,共和黨眾議員蓋拉格(Mike Gallagher)認為 TikTok 剝離法案是一項保護國家安全的措施,而且法案要求的是字節跳動與中共脫離關係,只適用外國敵對勢力控制的公司,與言論內容的審查無關。

而曾來台的民主黨籍前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也支持「TikTok 剝離法案」立法。她認為此法案並不是要禁止 TikTok,而是因為在字節跳動控制下,TikTok 已成為「中國政府的喉舌」。

而其實不只是美國,去年歐盟也針對此類數位平台啟動《歐盟數位服務法》,將 TikTok 納管。顯見民主國家盟友皆已開始正視中國影音平台的危害。

《台灣基進的立場》

立法全面禁止中國短影音平台「抖音」及國際版 TikTok,一直是台灣基進的政治主張。

在中國發動的政治大外宣攻勢中,台灣永遠都是一線搖滾區。從香港反送中事件、武漢肺炎疫情一直到烏俄戰爭,都可以看到造假訊息不斷傳播。除了用片面資訊或變造後的影片,來影響民主國家對戰爭的認知之外,無形中讓閱聽者對網路資訊的信任度下降,政府資訊傳播更加困難,甚至造成社會對立。

選舉期間資訊戰議題一度成為討論的焦點,台灣基進在此呼籲政府立法刻不容緩,跟隨民主國家的腳步,為我們面對中國的認知作戰設下一道防線!

圖片來源:取自 台灣基進 臉書

原文出自台灣基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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