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濫權的謝國樑、及其違法招標的公務員與夜襲破門的警察們,都不必受到法律的制裁,相信所有奉公守法的公務員,都會感到被羞辱。
甚至,所有曾經也想從中接受廠商饋贈,長官「破格」提拔的公務員,也會蠢蠢欲動,心癢難耐吧。
政府資訊公開法,是民主政治中,為了落實國民知的權利,以及防止政商勾結,非常重要的法律規範。
政府採購法,更是公務員戰戰兢兢,?守流程與規範的招標程序與規範。
基隆東岸廣場招標案的發展,從市長謝國樑拒絕公開招標結果的相關合約,到今天公務員在法律與社會壓力下,依法公開資訊後,真相逐漸被揭開。
請問,這個招標案的結果,符合社會一般常識跟政府採購法嗎?居然到今天,司法檢調都不必有任何態度。
請問,今後全台灣的公務員,到底是要聽縣市首長的一句話?還是要?守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
基隆東岸招標案的最終結局,應該會是台灣究竟是不是一個法治國家;領人民納稅錢的全台灣公務員,服從長官命令與依法行政,倘有衝突時,究竟何者優先的最重要的示範吧。
原文出自陳增芝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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