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李長榮化學工廠1日下午 2 時 30 分發生工安意外,吳姓工人受困油槽中,警消持續搜救。勞工局勞檢後初步研判,現場未採取擋樁、護網等必要設施,已勒令現場停工,最高可罰 30 萬元。
高雄市消防局發布訊息指出,5 名工人清洗油槽,因槽內油漬掉落提前出來,經清點少了吳姓工人;現場為侷限空間,油泥塊掉落壓住受困者,作業困難搶救人員由人孔分梯次進入搶救中。
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表示,前鎮區化工廠儲槽內部發生坍塌,經勞檢初步調查,研判雇主使勞工從事槽內煤焦油塊清除作業時,未採取擋樁、護網等必要設施,因槽壁的煤焦油塊突然崩落而肇災。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6 條第 1 項規定。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指出,前鎮區國華二街李長榮化學工廠下午 2 時許發生意外,初步了解為 5 名工人前往廠內清洗油槽,上午 8 時上工後,預計下午 4 時 30 分離開。因槽內油漬掉落坍方,工人提早從裡面爬出來,結果清點少了 48 歲吳男,研判仍受困槽內。
勞工局呼籲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等作業,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以預防災害發生,維護勞工作業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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