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基隆市政府夜襲東岸商場,用公權力介入民事糾紛,引起全國譁然,謝國樑市長一開始推說不知情,後來被爆根本就在攻堅行前沙盤推演,謝國樑市長承認參加行前會議,但又說「可是市長沒下令」。
如果不是謝國樑市長你下令,那是誰下令?
是警察局長?還是交通處長?還是副市長?總有人下令。
現在有一個矛盾的說法,一、它說,這個地方產權就是市政府的,所以我們這個行動,全部都是合法的。OK,你既然是合法的,然後另一方面你又說,可是市長沒下令,所以其實他是放了兩個卡榫,一個是先用這個「這是合法的」來保護市長,再來又說「市長又沒有下令」,所以市長更沒有問題。
那我們就問,所以是誰下令的?
原文出自張之豪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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