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親上火線,無視早已瘋傳網路的影片,睜眼說瞎話,指稱現場只有四位警察、四位便衣提供「協助」。
請問,全台灣的國家主人,您可以接受如此「披著公權力外衣,濫權踐踏人權」的行徑嗎?
請問,台灣人民納稅錢養的警察,職前教育都不用教「警察職權行使法」嗎?
請問,身為警察局分局的主管,不知道無論是協助司法院的強制執行,還是行政處分的強制執行,都需要法院判決與公文依據嗎?
請問,職司國家公權力的警察主管,都可以公然說謊,國家如何順利運作,人民如何相信政府?
原文出自陳增芝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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