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西門町 14 日凌晨發生槍擊案,警方逮捕 5 名嫌犯,昨天移送 3 嫌。北檢將林姓、洪姓嫌犯聲押,北院今天裁定羈押禁見。警方另移送翁姓、陳姓嫌犯,檢察官下午將翁、陳聲押禁見。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謝姓男子與翁姓男子 14 日凌晨因幫友人慶生齊聚一堂,席間飲酒的翁男因故怒罵女友,在旁林男看不下去幫忙護女,引發翁男不滿,雙方起口角衝突,經現場友人們安撫後停歇。
不料,翁男離場後揪眾返回尋仇,包括 22 歲連男、27 歲黃男、洪男和陳男等人陪同,林男見狀持槍朝翁男等人射擊,當場造成連男右胸、黃男及翁男手臂槍傷;洪男、陳男隨後也持槍反擊,林男因此腿部中彈。眾人見狀紛紛逃離現場。
林男和翁男事後分別自行至台大醫院、淡水馬偕醫院就醫,連男和黃男疑因在現場攔不到車就醫,2 人只好到就近的憲兵隊請求協助。4 人就醫治療後都無生命危險。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獲報後派員至現場,清查現場查獲 8 枚彈殼,循線逮捕林男、翁男和協助丟槍的共犯 26 歲謝男等 3 嫌,經持續溯源追查,火速再查獲洪男和陳男等嫌到案,總計起獲涉案槍枝 3 把、子彈 5 顆。
警方昨天將林男、洪男、謝男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移送北檢。檢察官訊後諭令謝男新台幣 7 萬元交保,並將林、洪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開庭後,裁定羈押禁見。
另外,警方今天再將涉案的翁姓、陳姓男子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訊問後,以 2 人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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