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跟團糾紛,大概 10 年前帶爸媽小孩參加台北律師公會的 6 天黑部立山行程,第一天到名古屋已經天黑,先到旅館休息,隔天早上要出發時,覺得領隊臉色不太對,出去飯店才發現問題大了。
我們是 20 幾個人的團,行李一堆,理應準備大巴士,結果我們只看到一輛 20 人巴士,別說行李了,連人都要坐到走道椅子上,這個很明顯不符合一般品質,大家頓時炸鍋了。
本來大家彼此不認識(律師平常都馬自掃門前雪),頓時團結起來,公會幹部打電話回台北客訴,兩個懂日文的律師找司機抱怨,三個圍著領隊質問,兩個跑去拍照存證,才知道那個時候很多陸團,大家都在搶遊覽車,旅行社沒搶到,只能安排這樣的小巴。
大家當然很不高興,要求旅行社提出方案解決,特別是領隊,有問題要先跟大家講,不要等到大家發現狀況,那個時候再來解釋都沒用。
後來的處理方式就是,10 幾個人跟行李先上車,剩下的人,旅行社找了兩台計程車,走完今天行程(後來知道那個車資很驚人),旅行社隔天調來遊覽車,才解決這個問題。
後來好像有退一些錢,大概就是這樣,我們好歹是律師團,很知道怎麼爭取自己權益的。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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