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消防局 6 日到汐止區五金賣場查緝違法儲放爆竹或未經核可販售的煙火,查獲約 105 公斤超量爆竹,其中含火藥量就達 24 公斤,超過管制量近 6. 38 倍,最重可罰新台幣 30 萬元。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六救災救護大隊 6 日表示,春節將至,為了防止商家違法儲放超量煙火、爆竹,或販賣未經核可煙火,特別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加強查緝;6 日到汐止區康寧街上五金賣場稽查,當場查獲超量爆竹,總重達約 105 公斤,其中火藥量就含有 24 公斤,已超過管制量將近 6. 38 倍,依法開單告發,最高可罰 30 萬元。
新北消防第六大隊大隊長羅億田表示,超量儲存的爆竹除了依規定全數沒入外,也會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如果店家沒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將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款;超量儲放則會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款。
羅億田說,店家如果販售爆竹給兒童,可處 15 萬元以下罰款,若前述 3 項合併最高可開罰 75 萬元,呼籲業者不要心存僥倖;另外,民眾如果發現囤放大量爆竹煙火或違規施放,可通知消防單位前往稽查,如果屬實,會依查獲案件所裁處罰鍰額度的 5 % 當作給檢舉人的獎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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