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都承認自己人緣不好導致法案過不了了,不禮貌還要繼續洗地嗎?
這個是 TVBS 的報導,別說記者曲解他的意思欸。
去立法院當然不是要交朋友,但為了法案通過順利,跟同事(不管哪個黨)保持良好互動,不是必要的嗎?
你人緣不好,人家連你的法案內容是什麼都懶得看,法案內容好,有什麼用?平常不跟人家打招呼,需要人家時,就要別人幫忙簽名,人家欠你的嗎?
從政,不就是把自己奉獻出來,該低姿態時就放低身段,
大家在外面上班,哪個不是這樣?這有什麼好可恥的?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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