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歲楊姓女子於 18 日上午駕駛特斯拉在高雄市光華一路違規併排臨停,車頭不慎擦撞路過機車,造成站立機車前踏板處 3 歲楊姓男童摔傷不治,楊女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
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坤晋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指出,楊女於 18 日上午 8 時 59 分駕駛特斯拉沿光華一路由南向北行駛,途中準備路邊臨停,車頭碰撞同向行駛的 24 歲馮姓騎士,造成馮女及站立於機車前踏板處的 3 歲楊童摔倒,導致馮女右腳擦挫傷、楊童重傷 21 日不治。
此案楊女違規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5 條 1 項 4 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併排臨時停車」,處新台幣 300 元以上 600 元以下罰鍰,另普重機乘客未戴安全帽及站立於機車前踏板處,分別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第 6 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 500 元罰鍰,及第 31 條 5 項規定「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處駕駛人 300 元以上 600 元以下罰鍰。
警方調查,雙方均無酒駕,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楊女違規併排臨停,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分析研判。今天上午報請司法相驗完畢,訊後將楊女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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