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票這件事,要論有經驗者,當屬國民黨。從台灣實施自治史以來,做票就是國民黨的強項。在 1960 年代以後的地方自治投票史裡,投票率大約都在九成以上,甚至有 99% 的紀錄。其他的做票記錄,不論是停電、廢票、自己蓋等等,都只是口耳相傳。但是,確實有二次被法院認證,故事是這樣的:
1977 年,許信良脫離國民黨,決定參選桃園縣長。當時脫黨參選,是一件可能殺頭的事情,而且應該沒有當選機會。但是,許信良參選後,就有許多許粉大力支持,大有當選之勢。因為當時國民黨很喜歡做票,競選總部指派了一千多人前往投開票所監票,但是只要靠近投開票所,就會被警察驅離、帶去派出所問話。11 月 19 日投票當天,有民眾目睹監選主任把屬於許信良的選票全部壓成廢票,通報檢察官以後,檢察官竟然把證人關押移送法辦,但卻讓監選主任繼續監票。消息傳出去以後,民眾開始包圍投開票所。警方把主任帶往中壢分局「保護」,而民眾隨即又包圍分局,並且聚集一萬多人,警民爆發嚴重衝突,警方開槍鎮壓民眾才勉強結束。
這件事當時根本被政府封鎖,後來重新以民主方式規矩的公開透明計票,許信良才以 22 萬票對 13 萬票,當選桃園縣長。只是監選主任後來竟然不起訴,證人則是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而且,他在兩年後,因為參與高雄橋頭的示威遊行,被休職兩年,等於只作了兩年的縣長,美麗島事件發生,他在美國度假,國民黨政府宣布他涉及叛亂,直接通緝,但不許他回國,許信良成為國民黨政府的黑名單。
選不贏你,我就做票。做票被發現,我還是會讓你做不完任期,接著讓你被通緝,但是不讓你回國接受審判。
另一件發生在花蓮縣。1992 年,民進黨前任主席黃信介,到花蓮選立委,以「元帥東征」作為競選口號,掀起花蓮政壇很大的震撼,因為以前從來沒有任何民進黨人能在花蓮當選中央民意代表。當年,花蓮可以選出兩名立委,國民黨提名謝深山與魏木村兩人準備全拿,但是民進黨造勢成功,只「輸」給魏木村 62 票。民進黨當時覺得選票有問題,因此要求驗票。經過驗票以後,發現竟然多出了 736 張幽靈選票。當時包括花蓮市長、市長弟弟等 27 人都被起訴,最後都判決有罪,這是司法史上明確指出國民黨集體做票的第一次判決。從此以後,做票這件事大致上絕跡,再也很難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現在談做票,實在太有趣,會相信這種指控的民眾,大概不知道這些歷史,也不知道現在的選務工作有多嚴謹與辛苦。難道不監票、不驗票、不上街、不求證、不提告,轉發謠言,時間到了,阿北就翻盤?
好了啦!選舉都結束了,好好過生活,這樣很難嗎?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