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 1 名女子今天遭機械車位夾住頸部送醫不治,台中市都發局表示,經查這處機械停車設備未定期安檢,已於現場張貼勒令停止使用,並依規處新台幣 1 萬 5000 元罰鍰。
台中市消防局下午獲報有民眾頸部被機械車位夾住,意識模糊,派遣 4 車 1 4 人前往搶救,到場發現 1 名女子頸部發紺,已無生命跡象,協助脫困後由救護人員送往中國附醫救治。隨後院方表示,傷者到院後明顯死亡,已宣告急救無效。
對於這起發生於西區向上路建築物汽車機械車位事故,都發局表示,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並通知管委會及第三方檢查協會至現場協助勘查,以盡速釐清事故發生原因及責任歸屬。
都發局指出,經查這處機械停車設備未定期安檢,已於現場張貼勒令停止使用,並針對建築物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管理人違反建築法,依規處 1 萬 5000 元罰鍰,令其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將連續處罰。
都發局說明,發生意外後已勒令停止使用設備,等車輛移除、設備修復,並經檢查機構及保養廠商重新確認安全無虞後,才能同意恢復使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