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蔡英文論文(其實是教授升等資料)或高端合約,一堆人都愛講「封存 30 年」這幾個字。
他們根本不懂。
機密文件相關法律根本「沒有」「封存幾年」這個字眼,不知道是誰自己發明的,來抹黑政府。
就算是有這幾個字,封存 30 年是「保存 30 年,不得銷毀」欸,如果真的有鬼,應該是銷毀,不是封存。
什麼時候解密,是看「解密條件」,不是看封存幾年。
如果看過公文格式的,應該知道上面會記載「密等」、「解密條件」,要保密多久,是看那個,不是看封存時間。
封存幾年是指「紙本要保留幾年」,如果是 30 年,就是 30 年後銷毀,但解密條件一定比 30 年短,因為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除了國安機密(比如:誰是我方情報人員)外,機密最多保密 30 年,時間到要「先公開」才能「銷毀」。
像疫苗合約,保密多久,要看契約,AZ 疫苗與高端疫苗要保密 5 年(合約執行完畢後 5 年),另外 Novavax 保密 7 年,BNT 保密 10 年,莫德納則不同意解密。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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