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認為嘉義市消防局長蘇耀星知情工時變革卻不作為,侵害基層工作薪資權益,28日前往嘉義地檢署按鈴提告;消防局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程序。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發布新聞稿指出,自今年 3 月起,嘉義市消防局規定消防員 1 天需工作 24 小時,卻只能請領 20 個小時薪水,消防局聲稱另外 4 個小時屬於消防員「休息時數」,不予以計算工作時數。
協會表示,實際上嘉義市消防局要求消防分隊必須有最低人力控管要求,因此制定每日全時段最低人力限制規定,致使基層隊員必須 24 小時於消防隊備勤,就是 24 小時都受消防局指揮監督,消防局卻謊稱 4 小時為休息時間不計入工時。
協會指出,依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說明,基層消防員只要在分隊待命、備勤,受到機關指揮監督,就應該納入工時計算。
消防署於今年 7 月 10 日的社群媒體( Facebook )公開貼文,具名回應基層消防員陳情,文中表示「刻意安排休息時間於深夜時段,又休息時段仍安排勤務備勤,甚至出勤,卻沒有算入服勤時數,已公然違法」。
協會表示,蘇耀星知情工時變革卻不作為,侵害基層隊員工作薪資權益,已涉嫌違反刑法 129 條相關規定,28日前往嘉義地檢署按鈴提告,訴求司法懲戒蘇耀星行政怠惰。
嘉義市消防局聲明,依據消防署頒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服勤日中至少應有2 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並由各消防機關服勤時數內調配,休息時間不計入服勤時數,休息時間均可外出。
消防局表示,尊重消防人員權益保障,定期每 2 個月召開檢討會議,傾聽基層隊員意見,滾動式調整勤務安排,力求兼顧消防人員權益保障與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局指出,消防人員也應遵守倫理紀律,符合職業標準,保護公眾安全。消防人員可尋求正確行政程序,合理提起申訴、行政救濟管道,均予以尊重。
至於消防人員的提告行為,消防局尊重司法調查、程序,以便對相關情況進行全面、客觀的了解,由司法合法及公正的基礎上,做出合理的判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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