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民眾黨搶佔「民進黨競選總部」前面的路權,要申請集會,被台北市政府以「避免發生衝突」駁回,然後黃國昌又出來連連看,結論就是譴責民進黨妨害集會遊行。 欸你們沒事跑去申請別人場子的路權,不是在搞事嗎? 台北市政府依照「柯p 」定的 SOP 決定駁回,有什麼問題? 這個也可以怪民進黨? 黃國昌今天大便不順暢,蔡英文要不要負責啊? 連連看,看圖說故事,就可以指控別人,把別人定罪,這種人拿到權力,才是可怕的。 圖片來源:中央社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路權黃國昌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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