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東區某家建設公司積欠稅款、罰鍰等逾新台幣 3500 萬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今天通知實際負責人蔡姓女子到案,當場留置聲請管收獲准,立刻送往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東區某家建設公司找來廖姓男子擔任董事長,但 53 歲蔡女才是實際負責人;這家建設公司積欠西元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2021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罰鍰、 2023 年度勞工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費用等。
蔡女原同意分期繳納積欠款項,卻未如約定期償還,遭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台南分署、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移送強制執行 3535 萬 3336 元。
台南分署調查發現,這家建設公司 2021 及 2022 年營業收入 3 億 6000 多萬元, 2022 年間公司帳戶匯款至蔡女個人帳戶 1600 萬元, 2023 年分期繳納期間又將台南市新市區土地以 900 多萬元出售給蔡女丈夫負責的公司。
台南分署今天通知蔡女到案說明,認定蔡女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當場留置,且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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