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5-3 條不是已經規定了? 可以用新增法條處理的,幹嘛用專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就是專門處理跟中國間法律關係的嗎? 黃國昌幹立法委員,不知道上面的情況喔? 不按照你的意思立專法,就是跳票打假球喔? 圖片來源:截自林智群臉書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專法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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