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媽媽,晚上拿了一段錄音給我聽,是她跟孩子的。基本上,我反對任何人對孩子錄音,我也不會拿來法庭上使用,畢竟對孩子錄音,可能會嚴重傷害到孩子的信任與忠誠義務,而且對於訴訟,其實沒有太多的幫助。
但是,我聽了,因為媽媽承諾我,不會再這麼作,而且這與家暴有關。
「媽媽,爸爸下次如果再打你,我可以幫你錄音,他不會發現,他不會懷疑我。」
「他再搶你手機,我就把他的手機藏起來,讓他找不到,」
「你不要哭,我長大以後會保護你,我會把壞人打跑。」
她只有六歲,聲音稚嫩可愛,但是透露出不可言喻的辛酸。
願施暴者,都下地獄。而在兒女面前對配偶施暴者,下十八層地獄。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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