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到目前為止,已證明為「錯」的是: 只要有家當, 就可以當家! 直等到最後,會證明為「對」的是: 先得要把台灣當家, 才可能在台灣當家! *** 是「家」(ㄐㄧㄚ,這裏), 不是客棧/暫。 是命運共同體, 不是自由的落體。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image4you 原文出自謝志偉粉絲頁,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命運共同體當家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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