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大德路有民眾昨晚開車行經時,驚見一旁有人騎馬逛大街,還拍下影片上網並趣稱「馬路就是給馬走的」;警方對此表示,若當場查獲可處新台幣 300 至 600 元罰鍰。
有網友昨晚發現有人騎馬上路,不僅有網友拍影片 PO 網,還以父子對話的玩笑方式貼文,文中趣稱馬路就是給馬走,若子不信可以看車前騎馬景像,此一貼文引網友熱議。
三峽警分局以訊息說明,根據警方調閱路口監視畫面,當時可以看到騎士騎馬停等紅燈,綠燈才右轉沿街道前行,儘管周遭有汽機車穿梭,馬兒仍能淡定緩步前行。
警方表示,未經許可在道路上騎馬的行為,有妨害交通之情事,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4 條規定,處 300 元至 600 元罰鍰;若是「馬車」等獸力車輛欲上路,應該向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請核可,違者也可依法處 300 元罰鍰並禁止通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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