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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景弘專欄》什麼是「 台獨」?

圖片來源:中央社

中「共」一天到晚喊「一個中國,反台獨」,它落難台灣的雙胞胎「國民黨」轉個彎,用無中生有的「九二共識」,也是「一個中國,反台獨」,很多台灣人被他們喊到頭皮發麻,根本搞不清、也不問「台獨」是什麼碗糕。

對一黨專制的國共兩黨而言,這是不必定義的問題,他們的「堅定立場」是:我說你是台獨,你就是台獨。我說了算。

這樣被欺壓,被惡名化的「台獨」,在最新民調中「竟有」四十八趴的支持,或「只有」四十八趴的支持,而有二十六點九趴主張維持現狀,只有十一點八趴主張與中國「統一」,這到底怎麼回事?

民調主張「台獨」所佔比例不及一半,部份原因是國民黨的洗腦與高壓、中共的武力威脅,另有部份原因是有許多台灣人根本不知道「台獨」的內涵,只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搞台獨是有風險的事。

其實,台獨在不同時代,不同政治背景,有許多不同定義。毛澤東早在一九三六年接受美國記者史諾(Edgard Snow)訪問,便主張當時屬日本殖民地的朝鮮、台灣應「獨立」。意思明顯,脫離殖民地地位,自成國家。

台灣民主化,人民自由選舉自己的總統,自己的國會,自己的政府。圖片來源:中央社

但國民黨戰後代表盟國接管台灣,實行殖民統治,引爆「二二八事件」,它內戰失敗落難台灣,未待對日和約簽定便自命正統,據台灣為己有,「二二八」事件被害者或家屬,開始在海外有「台獨運動」。

台獨運動最早開始於在日本的台灣人,那是因為台灣原屬日本領土,與台灣地緣接近,台灣人已受日本教育,語言相通,而舊金山和約台灣地位未定,台灣人不滿國民黨未經民主選舉的少數統治多數。

「醬油借你沾,你卻連碟子拿走」,「乞丐趕廟公」是兩句最貼切的台灣人反黨國統治言論。

一九六○年代以後的「台獨」,定義便開始多元,主張各有不同。比較知名的是彭明敏師生的台獨,楊西崑的台獨,蔡同榮「為首」的「世界台灣獨立聯盟」。彭式台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在一九六四年宣佈反攻無望,一個中國,一個台灣,已經是鐵的事實,要制定新憲法,成立一個新的民主國家,進入聯合國。

楊西崑是國民黨政府的外交部次長,他在「蔣介石集團代表」被趕出聯合國後,告訴美國大使馬康衛,他曾密報蔣介石,經此挫折,台灣應公投制定新憲法,成立新政府,國號「中華台灣共和國」,宣佈與大陸上的中國毫無關係。可見國民黨、「外省人」也有台獨」

蔡同榮在美國擔任過「台獨聯盟」主席,他也因主張公投建立台灣新國家,而有「蔡公投」之名,但那在「楊公投」之後。

甘迺迪與詹森政府曾考慮「兩個中國」政策,蔣介石卻以「漢賊不兩立」排斥,到一九七一年尼克森走向「一個中國,但不是你蔣介石」,「台獨」便更加熱鬧與複雜。

國民黨在美國組織職業學生搞「反共愛國聯盟」,名為「愛國反共」,實際上是在「反台獨」,打台灣學生的小報告。台灣學生只要參加台灣同鄉會,批評政府不民主,要求改革,便打入台獨黑名單,有家歸不得。

這個時代誰是「台獨」是國民黨說了算,或國民黨小特務職業學生說了算。聲援「黨外」是台獨,代理黨外雜誌是台獨,要求解嚴是台獨,到國會遊說台灣民主化也是台獨。要求台灣民主化的美國國會議員被貼上支持台獨的標籤。

現在國民黨和中共都把話塞到美國嘴裡,說美國「反對台獨」,或「不支持台獨」,這些話都沒有正確表述美國的立場,但直到美國外交文件解密之後,美國的承諾和美國當時的定義才真相大白。

這句話始於季辛吉首次訪問北京與周恩來會談,周恩來要求美國不要支持「台灣獨立運動」,季辛吉很敏感,立刻就想到周是指剛從瑞典到美國的彭明敏,而彭是他哈佛大學研討會的「學生」,他說美國政策並「不支持台灣獨立運動」,但不排除有個別政府官員對這項運動表示同情或支持,周如果有這方面的訊息,請通報美方,他會加以制止。

季辛吉與周恩來的定義很清楚,美國政府「不支持」在美國的「台灣獨立運動」,指的是「台獨聯盟」這個組織,不涉及台灣內部的「獨立運動」,那是蔣介石自己的事。

尼克森訪問北京,就依季辛吉與周恩來已談好的協議,作正式承諾,並稱如果他控制得住官僚體系的話,將來官方不會再出現「台灣地位未定」的聲明。因為國務院法律顧問送國會的研究報告,結論是台灣法律地位未定,國務院發言人也據此宣示。

尼克森並沒有說這項結論不對,或撤消該項研究結論,只保証如果他壓得住官僚體系,以後不會再公開作此聲明。

尼克森與季辛吉的白宮的談話,曾質問「台獨聯盟」是什麼玩意?美國當然「不支持」。其實當年「台獨聯盟」都是台灣早期留學生的精英,國際法權威陳隆志教授曾以「台獨聯盟外交部長」身份,寫一份十一頁的「台灣法律地位備忘錄」,寄給白宮,現仍存在國務院檔案。

但因為一九七○年紐約剌蔣案,國民黨活動要聯邦調查局把「台獨聯盟」列為「恐怖組織」,聯盟活動轉低調,並趁勢轉向民主化運動。

尼克森外交轉向,「台灣地位未定」,也促成國務院著手研究「台灣的未來」,這項報告長達五十四頁,論述台灣地位未來解決的可能方式,共列五項:「兩個中國」,「台灣作為中國的一部份」,「台灣作為統一之中國的自治區」,「獨立的台灣」,和「一個中國,以演進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

國務院的報告認為最有可能成功的方案是拖以待變,以演進方式處理。實際上美國駐台北大使馬康衛給尼克森的報告,都預言台灣會逐漸走向與中國「不同的軌道」。不同的軌道當然不是「統一」,而是分手。

坐以待變與獨立台灣並不衝突,而對台灣獨立最有意義的定義,就是國院對這個選項的說明。台灣獨立有兩種方式:第一,以建立諸如「台灣共和國」的新實體獨立,或第二,逐漸演變為「台灣導向,和以台灣人居主導地位的政治實體(a Taiwanese oriented and Taiwanese dominated entity)。

國務院報告認為北京取得聯合國中國代表權,會迫使國民黨政府引入更多台灣人,實行台灣化,加速台灣演變成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個體。

正如彭明敏教授師生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所指陳,未經自由選舉,國民黨以少數的大陸人統治多數的台灣人,是不公不義,沒有正當性。就此而言,台灣的民主化、本土化,也是台灣獨立運動努力的目標。

李登輝總統完成台灣民主化,人民自由選舉自己的總統,自己的國會,自己的政府,國民及選民只限中華民國國民,領土僅及金馬台澎,這是以民主確定中華民國的新實體。這就是國務院所研究的第二項台灣獨立方式。

台灣民主化已經透過憲政方式,選擇與中國一邊一國的目標,但中國不死心,趁柯林頓下台前的畢業旅行,在上海以答覆學者提問的方式,稱美國「 不支持台灣獨立」,去掉了原有的「運動」,意義當然不同,但那已是狗吠火車,而且柯林頓不但不是在北京說,而且不是對官員說,並沒有約束力。

民主化與本土化雖然不及第一個選項的台灣獨立完美,但在國際法基本要義上,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陳隆志及其他老台獨也持種看法,民主化後的新台獨是純情派、自命前台獨和少數街頭派。對這些純情台獨,我常「借問」如果要「宣佈獨立」,你的獨立宣言英文怎麼寫?to declare independence 之後 FROM ???怎麼填?

對不敢說主張台灣獨立的人,連 以民主自由選擇的既成事實都不敢承認,那要民主幹什麼?民主化之後,要維持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相隸屬的獨立地位,就是要支持以台灣為主體的政黨與侯選人,拒絕與中國唱合「一個中國,反台獨」的國民黨及其狂吠「主流民意」的同路人。

依美國和台灣派前輩的定義,「台獨」的目標已透過民主憲政完成,要改變台灣現狀成一個中國的黨和政客才是問題。主張獨立是人民自主選擇的權利,不是專制國共任意污名化、罪名化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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