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亂扯1:標案竟然可以這樣做?
- 亂扯2:質疑農業部故意迴避政府採購法,圖利特定廠商,連侯侯也上車了。不懂裝懂,看起來真的很好笑。
- 回應1:進口雞蛋,是「專案進口」,不是標案。半年前一堆人抱怨缺蛋,一堆人在排隊買蛋罵政府,還能讓你政府慢慢招標喔?不被罵死才怪!
- 回應2:麻煩看一下政府採購法第 7 條第 2 項:「本法所稱財物,指各種物品(生鮮農漁產品除外)、材料、設備、機具與其他動產、不動產、權利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財物。」
關鍵字:生鮮農漁產品除外
政府採購法從民國 87 年立法以來,生鮮農產品漁產品,本來就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為什麼?生鮮農產品、漁產品有食用期限,放久就爛掉了,還等你政府部門慢慢招標喔?
這個是政府採購法基本 abc,藍白總統候選人都沒律師團隊嗎?怎麼連這麼基本的概念都沒有?
侯侯發言人還扯到特殊或巨額採購標準,真的讓人啼笑皆非!那個標準是依照政府採購法第 36 條第 4 項規定而來的,雞蛋是生鮮農產品,都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了,還會適用特殊或巨額採購規定喔?
就這樣,一拳打完收工!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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