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和美鎮老人會附設互助會破產清算,今天發放債權金,阿公阿嬤們前往原和美老人會址領錢,多數來領錢的阿公阿嬤都只能領幾百元;有民眾抱怨,媽媽繳超過 30 萬,只能拿回 2000 多元。
彰化縣和美鎮老人會附設互助會在 1990 年成立,當時入會的老人擔心身後事無人處理,互助會員只要有 1 人往生,其他會員就繳交新台幣 100 元互助金;會員若過世,可依入會年資獲得喪葬互助金挹注處理後事。
不過會員人數遞減,財務入不敷出,和美鎮老人互助會在 2020 年停止運作,聲請破產清算財物,彰化地方法院 2021 年 1 月批准互助會聲請宣告破產,債權金額總計 7 億 3700 多萬元。
彰化地院選定的破產管理人今天起在和美鎮老人會址發放債權金,阿公阿嬤們帶著證件印章領錢,但多數人只能領回數百元;鄭姓男子接受媒體聯訪時說,他來幫 89 歲老母領錢,當初老人家繳了超過 30 萬,卻只能領回 2100 多元。
律師何崇民指出,以前老人會都是透過小組長收費,只要受託人拿著委託書、切結書及證件影本,都可代領,如果有會員在老人會破產後死亡,家屬出具相關證件與切結書,也可領分配金。
除和美鎮老人互助會宣告破產發放債權金外,彰化市老人會互助會也因人數不斷減少,繳的人少、領的人多,互助會入不敷出宣布解散,將變賣資產所得 2100 多萬元發給會員;永靖鄉老人會互助會今年也有會員前往法院控告背信,案件仍在審理中。
彰縣府社會處長王蘭心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說,縣府不曾核准人民團體登記經營往生互助業務,目前縣內仍有老人會設有互助會,財務還算健全,不過由於互助會無法令可規範,社會處一直勸說老人會結束互助會業務,如有民眾權益受損,可循民事司法途徑救濟。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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