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黃國昌大人的違建,以及家族土地租給他不知道的,又正好在他家附近的故事。
最近他說了「對啊,我承認我們家是違建,三十幾年前的違建,我是一個高中生,我黃國昌做了什麼事?」但是質疑時間是 2006-2018 年,黃國昌都至少 33 歲了。
身為法學教授數學很差也許合理,但如果連自己是幾歲都搞不清楚,智商堪慮。(以下引述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臉書圖文內容整理時序)
- 2001 納利風災汐止大淹水
- 2006-2018 從空照圖觀察,國昌家的違建長出來
- 2016 年黃國昌擔任立委
- 2016 年汐止水源路二段 72 巷大面積坍方,林全行政院長現場勘災,黃國昌在現場。
- 2017 年汐止水源路二段 110 巷坍方,就在停車場左後方,黃國昌在現場。
- 2018 年汐止水源路停車場大興土木地面重鋪,黃國昌不知道。
今天國昌很生氣地在直播噴了別人並附帶一提針對自己家裡違建表示:
「鄭文燦你說什麼你幫我站台,就是幫我背書我家的違建,你怎麼跟側翼一樣亂噴?現在說我開停車場?拜託,停車場我有收錢嗎?對啊,我承認我們家是違建,三十幾年前的違建,我是一個高中生,我黃國昌做了什麼事?我坦然面對,法律上該怎麼辦,就怎麼做。但你們搞得太誇張了,我本來不想講。
鄭文燦,我做了什麼事,請你指教嘛!
我佔用國有地,該付多少錢,我也乖乖去繳錢。我是念法律的,就去面對,依法處理,弄得乾乾淨淨的。」
1973 年生的黃國昌 在 2006 年是 33 歲(司法官合格,出國深造後回國,也許已經進了大學當上法學教授)
2018 年他已經 45 歲,擔任我國的立法委員。
我只好提醒你一下 ,不管是 2006 年或是 2017、2018 年,1973 年生的黃國昌先生,都不是甚麼高中生。
2006 時,黃國昌府上違反山坡保留地法律的加蓋,依據空照圖是當時 2006-2018 間照出有加蓋情事,都國家考試通過了不知道山坡保育法的違反有刑事責任?那怎麼去分發當檢察官?
2018 年是個立委,你家的地有個人違法搭了鐵皮屋做停車場,也在你上班必經之路,你為什麼沒看見?
但今天這番回答彷彿好像忘記了如此人事時地物俱全的質疑。只能虛答。身為一個法學教授,以上應對進退真的是罪犯的口供指南手冊,不管是幽靈抗辯,加上裝未成年人?
加上情緒很滿的裝可憐與情緒勒索,不針對問題去回應的,實問給他虛答,然後聲稱我是讀法律的,這句話跟問題本身有甚麼關係?
我知道台灣人是金魚腦沒錯,但知法犯法,也並非小高中生,黃國昌做了什麼事,就是以上這些事啊。一句我讀法律的,卻不會算數,真的是別丟了這個科系的人的臉了。
套句張錦豪議員所說的:
明知道這土地是高風險坍塌區卻執意大興土木開發停車場!明知道這裡是保護區已違反法令卻執意要盈利賺錢!
到底要不要說清楚呢?
別再閃避了吧。
原文出自魏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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