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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涉強制猥褻35萬元交保 檢禁騷擾被害人

藝人黃子佼被控強制猥褻等罪(前左2)。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藝人黃子佼被控強制猥褻等罪,北檢今天召開偵查庭後,諭令黃子佼新台幣3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黃子佼接觸、騷擾被害人及家屬。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表示,已有被害人對黃子佼提出告訴,由具婦幼及毒品案件偵辦專業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搜索黃子佼住居所、工作室等4處,扣得手機、筆記型電腦等部分證物;黃子佼在律師陪同下接受偵訊。

黃子佼接近下午4時許在5名隨扈陪同下到地檢署接受複訊,檢察官訊問1個多小時,諭令黃子佼3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黃子佼約晚間6時許在隨扈包圍下快速離開地檢署,面對媒體接連提問不發一語。

北檢說,為保護被害人安全,檢察官複訊後對黃子佼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黃子佼接觸、騷擾被害人及家屬等。

全案起於1名網友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10多年前曾遭演藝圈人士在車上強吻,甚至遭拍裸上半身照片;黃子佼在臉書直播承認是加害者並道歉,但之後另有網友發文指曾被黃子佼疑哄騙拍裸照。

北檢日前接獲民眾告發黃子佼涉犯強制猥褻、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簽分他字案調查,之後接獲被害人對黃子佼提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並指揮警方蒐證。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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