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調會今天表示,來自中國進口的平面印刷用版材低價競爭,造成國產品不僅被迫削價競爭,內銷量也大幅衰退,國產品市占率降低至不到1成,因此初步認定國內產業遭受實質損害,後續將通知財政部,進行有無傾銷的初步認定。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今天召開第 102 次委員會議,由經濟部次長、主任委員陳正祺主持,審議「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初步調查結果。
貿調會表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為 107 年至 112 年3月,台灣平面印刷用版材的表面需求量受 COVID-19 疫情影響,至 111 年在疫情趨緩下才逐步恢復。
同期間,涉案貨物進口量雖曾因疫情致進口量減少,但自 110 年起又再度增加,且在台灣進口市場占有率皆高於 99 %,幾乎獨占台灣進口市場;涉案貨物的進口價格始終低於國產品價格,且與國產品間的價差呈現擴大趨勢。
貿調會指出,國產品為了競爭不得不跟進調整價格,即便在成本上升時仍須降價因應,或因調降幅度不及涉案傾銷貨物致流失客戶,造成國產品的內銷量逐年顯著減少, 112 年的市場占有率大幅減少至僅剩不到1成。
貿調會表示,台灣產業的生產量、產能利用率、內銷營業利益、稅前損益、投資報酬率以及僱用員工人數等重要經濟指標均大幅下降,這顯示,涉案貨物進口對國內產業造成顯著不利影響。
經濟部表示,將產業損害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後,財政部應於通知送達翌日起 70 日內作成有無傾銷的初步認定。如果財政部最後認定傾銷成立,再交由經濟部貿調會進行產業損害最後調查。
貿調會表示,後續若進行產業損害最後調查時,將進一步瞭解及查證國內產業的狀況,並將初步調查至最後調查期間,國內產業最新狀況納入最後調查的資料及認定依據,最後再交由財政部決定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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