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張姓男子為首的竊盜電纜線集團橫行南部縣市,竊取約 5 公噸電纜,不法所得逾百萬元,雲林地檢日前偵結,並以竊取電纜線影響民生及公共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雲林地檢署今天新聞稿指出,台電公司去年底起發現雲林縣多處電纜線遭人持利刃竊取因此向警方報案。斗六警分局和雲林縣刑警大隊獲報成立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廖易翔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調閱案發地附近路口監視器影像畫面分析,發現張姓、林姓、鄭姓男子等人涉有重嫌,且他們為規避查緝,駕駛懸掛偽造車牌的自小客車行竊,並將竊得電纜線,以每公斤新台幣 180 到 240 元不等金額銷售給台南市林姓和沈姓資源回收商。
檢方掌握張男等人身分後,指揮警方執行搜索,陸續緝獲張男等 5 人到案,扣得作案用油壓剪、大鐵鎚、剝皮機、美工刀、犯案車輛、偽造車牌、現金 60 餘萬及電纜線等贓物。檢方訊後以張、鄭有反覆實施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林男子另案送執行;林、沈 2 名資源回收商無保請回。
檢警調查,發現張男等人從去年 12 月間至今年 5 月止,陸續在雲林縣、南投縣、台南市等縣市工業區、重劃區行竊,甚至一夜竊取 1200 公斤電纜線,讓工業區廠商氣得牙癢癢。總計這個竊盜電纜線集團半年內竊得約 5 公噸電纜線,犯罪所得約新台幣 100 萬元。
檢方日前偵查終結,依偽造特種文書、買贓物等罪起訴,並以竊取電纜線造成斷電,不僅造成居民不便及廠商財物損失,更影響公共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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