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增設體育局,預定 2024 年元旦成立。屆時將有效整合資源栽培體育專才,發展運動產業接軌國際。
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本次定期會最後一次大會議程,三讀通過「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正式增列體育局,使體育局成為市府第 30 個局處會。
教育局長張明文表示,議會已審查通過「新北市政府體育局組織規程」草案,教育局體育處將改制為體育局,屆時將可整合學校體育、競技體育、全民運動、國際賽事及運動產業,使得體育政策規劃及執行更完整。
體育處長洪玉玲表示,體育局預定 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成立,設置 5 科 4 室,分別為運動設施科、競技運動科、全民運動科、運動產業及企劃科、學校體育科及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等,以擴增機關量能,提升體育專責機關的效能及專業性,投入運動發展的人力與資源將逐年增加。
體育處表示,體育局成立後預定編制員額為 80 人,整體經費預算尚在籌編中,未來業務有別於其他 5 都,將以體育人才培育為重點要務,培訓業務將從教育局切分出來,讓選手的運動生涯可從小到職業隊、轉職銜接一條鞭,完整的 4 級培育體系。
體育處表示,體育局的 4 級培育體系中,1、2 級是學校體育,設有基層選手訓練站及體育重點學校培訓,提供培訓、參賽、課業輔導費;3 級是社會體育,培訓優秀潛力選手,提供經費補助;4 級是跟職業隊伍合作,由企業挹注社會資源、政府提供行政資源,讓運動成為職業,退役選手也可媒合到母企業或關係企業任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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