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新制上路,今天起車輛若未停讓行人最重可罰新台幣 6000 元。台北市警方統計至下午4時,共裁罰 46 件,機車居多,員警值勤時發現,多數駕駛都有遵守規定停讓。
為終結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長王國材宣布,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罰鍰從 3600 元提升到 6000 元,今天起實施。
台北市警察局今天統計至下午4時,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共 46 件,以中正區、北投區、內湖區各6件最多,違規樣態包含汽車 15 件、機車 31 件。
員警執勤時發現,駕駛幾乎都有停讓行人,行人也普遍認為有積極被禮讓,研判可能是提高罰鍰有關;此外,因市區下午出現雷雨,也可能為取締件數較少原因之一。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為維護行人通行安全,北市府已成立行人安全友善環境計畫府級專案小組,警察局制定加強高風險對象交通事故防制計畫,並於5月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全國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持續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以維護用路秩序與安全。
交通大隊統計,北市5月1日至6月 28 日執行專案取締總計6萬 4859 件,其中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共 7283 件、行人違規為 6907 件、車輛行駛人行道有1萬 573 件、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有3萬 6608 件、道路障礙 3174 件等。
警方表示,針對行人路權經加強宣導及強力執法,路口停讓情形有明顯改善,顯示駕駛人用路安全觀念有提升,將持續貫徹執法。
另外,呼籲駕駛人及行人都需共同遵守交通規則,車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行人也應依照標誌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一起營造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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