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實施3年,近期香港行動者組成的匿名研究團隊發布一份「國安法後:香港法律/非法律審查手段研究報告」。台權會秘書長施逸翔說,報告提出清楚分析框架,說明審查機制如何運作。
台灣公民團體今天在台北舉行「國安法後:香港法律/非法律審查手段研究報告」公布記者會。
由香港行動者組成的匿名研究團隊發布一份「國安法後:香港法律/非法律審查手段研究報告」,審查機制如何在社會上的各個界別發生,民間還有的空間及如何對抵抗審查的一些建議。
施逸翔指出,台灣人權促進會等關注香港局勢的公民團體,從可信任網絡中得到這份報告,經過查核驗證確認報告中引用的資料為真,因此在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這份報告,期待增加台灣及國際社會對國安法實施後的關注。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表示,報告的第一個關鍵發現是,香港在後國安法時代,審查機制以三種方式產生作用,分別是「來自政府的法律手法」、「來自政府的非法律手法」,及「來自非政府的非法律手法」。
他說,在「來自政府的法律手法」方面,是指香港政府透過法律手段來達到審查目的,除了實行權力極大的國安法,也啟動殖民時期的威權法律如「煽動罪」、「公安條例」,同時進一步以維護國安為理由去推動各個方面的修法。
他並指,「來自政府的非法律手法」方面,包含政府部門在審核補助或場地時對申請方進行政治審查,或是約談、騷擾公民團體的行動者等;「來自非政府的非法律手法」,比如企業或民間團體會自我審查、限制他人的公民權利等。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助理研究員黃葳說,三種審查機制在社會裡的五個範疇有顯著的作用,分別在「新聞媒體界」、「文化、藝術與出版界」、「社會整體的政治表達」、「社會整體信息流通」和「社會整體資金流通」。
黃葳並提及,報告提及國安法通過後,媒體首當其衝被打壓,如蘋果日報與立場新聞兩家傳媒被直接關閉,更進一步限制記者採訪範圍與訊息取得空間,使得異議聲音在短時間內大規模消失。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說,報告結語指出,目前在大規模審查下,香港整體社會的自由受限,無論線上與實體的公共討論空間持續被壓擠,與外界的接觸也要變得小心翼翼。
報告強調,香港仍有在地的公民社會參與者,試圖發展出更靈活的方式以繼續他們的工作,並且需要更多的支持。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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