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服貿協議對律師業是有好處的,法律是很在地的東西,法院人脈也是,台商去中國,碰到問題,也是找中國在地律師,陸資來台,需要一堆台灣律師幫他們審合約當法律顧問,這個對律師業是利多。
但為什麼大部分律師都反對?因為我們希望「維持」現在的生活,不想搞到最後,因為幫誰辯護而被抓捕。舉一個例子,陸資來台,買下出版社,甚至印刷廠,以後我們還看得到講 64 或西藏的書嗎?作者想出這種書,找不到印刷廠幫你印啊!韓天電視台,很多人批評,甚至酸說是紅媒,試想,如果這樣的企業有 1000 家甚至上萬家,台灣會是什麼情況?當大家的老闆都是中國人時,你還會在臉書上暢所欲言嗎?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服貿影響最大的,是年輕人。
一堆人可能會想,中國人來台灣,可以促進就業。嗯你去看一下非洲,中國企業透過關係拿到生意,找來的都是中國員工,在地人根本沒機會,在地人可以做的,都是中國人不願意做的髒活。(所以現在非洲人民對中國人很反感)中國人都不願意做的髒活,你做得來?你以為台灣引進那麼多外勞是在幹嘛?台灣人都不願意做啊!
別要被賣了,還幫別人數鈔票。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